公告本所115年報廢財產1批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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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標售「115年報廢財產1批標售案」公告
主旨:公告115年報廢財產1批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公告事項:
一、變賣方式:
(一)法令依據: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物品管理手冊第32點第1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公開標售。
二、投標廠商資格:
1.向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資源回收或廢棄物處理廠商(營業項目須有資源回收或廢棄物清理/處理)自然人、法人。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免稅者請出示免稅證明。
3.公司相關證明文件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影本可)。
三、本案得標廠商應於7日內繳費完畢,履約期間為買受廠商繳清總價款後14日內(須在上班時間內施作)自標的物所在地依現狀物點交處理搬運清理完畢,並由機關人員確認是否清除完成。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3日17時0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總務科承辦人,領取投標須知、標單、外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至本所收發室。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6月4日10時00分在本所(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2樓會議室開標。
六、變賣底價:詳投標須知。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可至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電子公佈欄項下下載,網址:www.tpd.moj.gov.tw)。
八、本案變賣標的物,投標廠商請務必於開標前至提貨地點(詳附件報廢財產堆置區地圖)瞭解作業情形及標的物品質,並先以電話與本所承辦人聯絡,以利安排前往時間。投標廠商倘不看變賣標的物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九、投標廠商如對標案內容有疑問,請洽本所總務科承辦人邱先生,電話:(02)2261-1711分機303。
附件下載
- 1.投標須知.pdf129 KB 115-05-27 下載次數:16
-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pdf81 KB 115-05-27 下載次數:10
- 3.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pdf69 KB 115-05-27 下載次數:1
- 4.委託代理授權書.pdf73 KB 115-05-27 下載次數:3
- 5.繳納、退還押標金暨轉履保金清單.pdf83 KB 115-05-27 下載次數:2
- 6.標價清單.pdf72 KB 115-05-27 下載次數:14
- 7.財物變賣契約.pdf211 KB 115-05-27 下載次數:4
- 8.外標封.pdf64 KB 115-05-27 下載次數:5
- 9.臺北看守所廢品等一批.pdf3241 KB 115-05-27 下載次數: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