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使用通訊設備接見(含電話接見、遠距接見、行動接見)規定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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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收容人與其親友接見,矯正機關設置電話設備、遠距接見設備、行動裝置等設備,提供即時聯繫。
請申請人須於規定期間檢具相關文件,向收容人所在機關全球資訊網站、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或矯正署便民服務系統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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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 通訊設備接見說明及注意事項.pdf117 KB 110-01-15 下載次數:6618
- 便民服務入口網操作手冊.pdf762 KB 110-01-15 下載次數:2857
- 請求接見者申請通訊設備接見.odt19 KB 110-01-15 下載次數:3307
- 請求接見者申請通訊設備接見.pdf129 KB 110-01-15 下載次數: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