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學習期程及人數:計2梯次
第1梯次為113年4月8日、4月9日及4月10日(0.5日),士林學習組6名、新北學習組12名,計18名;
第2梯次為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0.5日),臺北學習組15名。
課程內容:安排學員見習收容人出庭、借提及借訊相關辦理流程(含法警提解與交接實際操作情形)
1130417-司法官第63期學員實習座談照片 (1)
1130417-司法官第63期學員實習座談照片 (2)
1130417-司法官第63期學員實習座談照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