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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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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新制將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正式實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5
  • 資料點閱次數:229
更正_【重要通知: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新制】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公告】

「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新制將於中華民國1141219日正式實施。

新制包含以下重點變革:

  • 送物資格變更🧑‍🤝‍🧑:最近親屬外的友人,須收容人事先書面申請才能寄財物(至多 3 人)。
  • 糕點禁止送入 🍰❌:蛋糕、麵包、點心、蛋塔等糕點類禁止送入。
  • 送入人次限制 📅 1️⃣:每位送入人,每日送入飲食以一次為限。
  • 違規處罰⚠️:夾帶違禁物品者,最重得處罰禁止送入財物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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