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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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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14年度至115年度廢棄食用油變賣案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1
  • 資料點閱次數:110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自即日起至11312月30日17時30止,向本所總務科領取。

二、投標文件廠商應於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收發室收。如未依本條規定寄或送達,因而發生未參與開標或其他情形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三、招標方式:不受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僅有1家廠商投標亦得開標。

四、決標規定:採單價決標。以收受變賣報價金額高(含平)於本所所定底價者為得標。

五、開標日期:11412月31日1000分於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當眾拆封開標。廠商應派員出席,並攜帶負責人及代表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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