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14年度至115年度廚餘變賣案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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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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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標及投標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17時30止,向本所總務科領取。
二、投標文件廠商應於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收發室收。如未依本條規定寄或送達,因而發生未參與開標或其他情形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三、招標方式:不受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僅有1家廠商投標亦得開標。
四、決標規定:採單價決標。以收受變賣廚餘報價金額高(含平)於本所所定底價者為得標。
五、開標日期:114年12月31日10時00分於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當眾拆封開標。廠商應派員出席,並攜帶負責人及代表人印章。